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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幼教事业,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教职员工7人,5月10日前报名。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幼儿教师:4名
2、信息化专业人员:1名
3、财会人员:1名
4、保健教师:1名
二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招聘职位说明
1、幼儿教师:按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对幼儿一日生活与各项活动实施,制定各类计划,开展有效的保教工作;参与各类教育教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信息化专业人员:负责幼儿园信息化及相关系统的日常运维及安全工作,负责幼儿园信息内容的采编、制作与发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财会人员: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熟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相关的规定以及业务流程;负责各项按相关规定审核批准的费用报销;负责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等工作;幼儿保教费用的收取;及时登账、核对现金及银行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库存现金及各种有价票券、有关印章、发票收据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保健教师:按保健教师岗位职责与要求制定各类计划,开展有效的保教工作;参与各类保育教育教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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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幼儿教师/保健教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孩子,自觉遵守并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年满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或有10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信息化专业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有计算机及信息化专业本科学历或相当资历;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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