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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羊被熊猫咬死,他残杀大熊猫,得70斤

来源:上海动物园 时间:2023/5/7

熊猫在大家眼里一直是温润可爱的形象,圆滚滚的肚子,胖胖的后背,两个大大的黑眼睛看起来人畜无害,因为数量稀少且只在我国少部分地区才有,所以熊猫也一直被称为是“国宝”,动物园里可爱的形象常常会让人忘记熊猫其实是熊类,不是猫类,熊的本性是烈,猫的本性是野,所以熊猫本身并不是一种温顺的动物。

年12月3日,在云南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的一个小村落里,当地村民王文林早上起来发现自家羊圈里的羊少了一只,只看到一地的血和揪落的羊毛,出于生活经验,王文林很自然地就想到了这是狼所为,村落挨着山林,附近的野生动物不在少数,有狼也不足为奇。

亡羊补牢的道理王文林懂得很,他加固了自己家的羊圈,希望这匹狼吃饱了之后能够消停下来,离开他这个地方。王文林世代都在这个地方定居,除了做点农活其他也没有什么别的收入,一年的开支就靠着年底卖羊挣的钱,这一年他已经赊了不少账了,羊要是再丢下去,欠的钱都还不上了。

然而即便进行了加固,没过几天他的羊就又丢了,这次一下子丢了两只,且剩下的羊都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有的羊身上的毛都被拔走了一大撮,有的羊腿断了缩在角落瑟瑟发抖,这些羊可以说是王文林最重要的东西了,看到这番景象他心疼得不得了,怒气冲天,觉得偷羊的有可能是个人。

于是从这天以后,王文林就一直蹲守在羊圈的周围,准备将偷羊贼抓住,他还叫上了自己的弟弟王文才,以防对方不止一个人,但是蹲守了好几天王文林都没有看到偷羊贼,慢慢地他就放松了警惕,但是因为心里老想着羊圈所以他一直睡得很浅。

这天晚上他听见有羊的叫声,慌乱中赶紧起床去看,远远望见一个庞然大物在顶撞羊圈,王文林赶紧跑进屋内扛起猎枪出去,对着那个庞然大物开了两枪,心想这下终于把它逮住了,王文才听见枪声赶紧跟他一起过去,但是看到这个被打死的猛兽,兄弟俩傻眼了。

他们俩打死的居然是一只野生大熊猫!熊猫是国宝的概念所有人心里都有,所以兄弟俩也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了,心里慌张得不得了,都说熊猫只在四川、甘肃、陕西的山林里面才有,他们云南怎么也有大熊猫呢?实际上他们打死的正是在云南境内发现的第一只大熊猫,也是迄今为止在云南发现的唯一一只大熊猫,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谈。

王文林俩兄弟慌慌乱乱中只想着怎么隐藏自己犯罪的事实,遂将熊猫扛了回去,细细将皮剥了之后,把皮毛藏了起来,剩下的熊猫肉还有70斤,两人将熊猫肉说成是熊肉卖了出去,一共卖了余元。

这钱兄弟俩拿在手里也不安心,不敢花,成天提心吊胆的,越害怕事情暴露得就越快,他们家里有熊猫皮的事情还是被村民发现了,对他们进行了举报,警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王文林还曾经卖过熊肉,对这熊肉进行检测之后确认就是熊猫肉无疑。

在铁证之下兄弟俩只好交出熊猫的皮毛,民警也是感到非常震惊,这么大一只野生熊猫,竟就这样被打死了,很明显王文林、王文才兄弟俩的行为已经犯法了。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熊猫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属于非常珍贵的野生濒危动物,猎杀大熊猫本身就已经属于情节严重,而王文林兄弟俩还将熊猫的皮毛剥下,做成“熊肉”贱价售卖,行为相当恶劣,所以应该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

而王文林的罪行却并不止这一项,他还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就涉嫌此罪,犯此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文林显然不具有合法持枪的资质,而他家中却有猎枪和弹药,所以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是大熊猫先侵犯王文林的私有财产且王文林并不知道自己打死的是大熊猫,但是他在知道自己犯了错之后没有自首,而是售卖熊猫肉,所以在私藏弹药,非法持枪,猎杀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数罪并罚之下,法院判处王文林13年有期徒刑,罚款1万元,对王文才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罚款1万元。

一个人和一只大熊猫的价值,显然是人的价值更高,但是云南这只大熊猫并未对王文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所以他的做法就触犯了法律,如果熊猫对王文林进行了攻击,那么王文林是可以用尽一切办法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这在法律中属于“紧急避险”,即凡是有危及个人人身和其他权利的,都可以用损害较小的一方的合法利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云南是一个野生动物众多的地方,王文林的经历也给我们提了醒,在与野生动物相处时,要尽量保持一个和谐共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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