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林区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
年以来,黑龙江法院一审审结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犯罪及非法狩猎犯罪案件件,判处罪犯人。审结的案件中,涉案野生动物有东北虎等18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等23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野猪等12种“三有”野生动物。
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的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86件,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98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给国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
黑龙江高院指导全省法院通过集中宣判、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利用媒体和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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